市直各单位办公室:
根据岳档发〔2018〕3号文件要求,请各单位移交档案时,填好《档案交接文据》和《档案目录电子数据报送、接收交接文据》各一式两份,并盖好单位公章连同档案一并报送过来。
1、档案交接文据.doc
2、档案目录电子数据报送、接收交接文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