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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建“荆江分洪工程”
兴建“荆江分洪工程”
编稿时间: 2014-08-12 08:44 来源: 岳阳市档案局
1952年3月31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关于荆江分洪工程的规定》,决定兴建荆江分洪工程。这项工程分南岸、北岸两部分,由湖南、湖北两省承担。湖南以我市为主,承担南岸工程部分,包括建6座进、泄洪闸,一座拦河坝以及分洪区围堤,工程巨大。我市9000民工于4月5日开工,苦战75天,提前完成了工程建设任务。这项工程的兴建,起到了控洪调蓄、缓冲水势、减轻长江下游水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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