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发[2010]1号
2010年2月3日
根据湖南省“两型”社会建设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快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以下简称临港产业新区)建设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规划范围
1、临港产业新区作为两型社会示范区,在港口功能上要实现新港与老港的整合,在规划建设上要实现新城区与老城区的对接,在产业发展上要依托长岭炼化、巴陵石化、泰格林纸、华能电厂等已有的规模企业,长远规划,分步开发。规划建设区东到107国道,南到洛家山路,北到长江大道(原名进港路),西起长江东岸线,共69平方公里(含巴蕉湖、格石岭山24平方公里生态区)。规划控制区南到望岳路,北到长炼、路口镇,东到云溪镇,西起长江东岸线,共100平方公里。
二、用地保障
2、优先保证临港产业新区的用地指标。编制临港产业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单列和新征建设用地先行征收、征转分离。
3、授予临港产业新区管委会土地储备主体资格,组织临港产业新区内用地进入市级土地交易市场。
4、临港产业新区管委会受市政府委托,对规划建设区内建设用地实施土地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管理,享有土地监察执法权,负责制订已征土地供地方案、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统一土地登记发证。
三、事权划分
5、在临港产业新区规划建设区范围内,保持行政区划不变、统计口径不变、干部管理和社会事务管理体制不变、2009年12月31日前市区两级既得利益格局不变。
6、临港产业新区管委会主要负责统一制定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政策和实施方案;统一制定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建设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统一土地开发利用的管理、审批和储备工作;统一产业布局、环境整治和项目准入;统一重大项目的策划和建设(简称“五统一”)。
7、临港产业新区规划建设区域内所有行政管理、社会事务等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分别由云溪区和岳阳楼区承担。临港产业新区规划建设区内征地拆迁和控建拆违工作由云溪区和岳阳楼区负责,实行包拆迁、包安置、包社保、包稳定,拆迁及安置经费由临港产业新区管委会按有关标准支付,云溪区和岳阳楼区包干负责。
四、财政金融支持
8、设立临港产业新区国家金库,按县区级财政封闭运行,规划建设区内实现的税收就地缴入临港产业新区金库。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由临港产业新区管委会根据有关政策统一征收。
9、自2010年起,连续10年临港产业新区规划建设区范围内新产生的税费和土地收入,全部进入临港产业新区财政。
10、市财政为临港产业新区安排1亿元启动资金,分两年到位。
11、自2009年起,市财政连续五年每年安排1000-3000万元资金,用于临港产业新区建设融资贴息、担保费用补偿和扶持产业发展。
12、市财政为临港产业新区提供10亿元融资担保额度。
13、支持临港产业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与市内各专业银行开展银企合作,条件成熟时支持公司发行企业债券。
五、行政审批权限
14、授予临港产业新区市一级行政审批权限,将临港产业新区规划建设区范围内原由市区两级政府工作部门审批的相关行政审批事项授权临港产业新区行政审批权,由临港产业新区管委会使用市直相关部门2号公章直接实施,实行事后备案,与授权审批事项相关的行政管理权一并授予,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临港产业新区承担。涉及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技术标准对接等问题,按有关程序处理。
15、对临港产业新区规划建设区范围内仍由其他市直部门行使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集中办理,就地办结。授权临港产业新区管委会直接实施的审批事项,由临港产业新区设立综合机构,配备相关人员,落实行政责任。临港产业新区管委会制发的审批文书与原审批单位制发的文书具有同等效力。
16、市直相关部门成立服务临港产业新区办公室,由一名副职牵头,负责临港产业新区向省以上呈报事项的审批服务工作,以及市级审批事项下放后的指导服务工作。临港产业新区所有依法应向省以上呈报的审批事项和申报项目,均通过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专门窗口集中受理,交市直相关部门服务临港产业新区办公室实行项目代办,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规定时限,限时办结,办理情况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
17、实行垂直管理的公安消防、工商、税务等部门可以在临港产业新区设立分支机构或派出专门工作人员,为临港产业新区办理相关事项,提供相关服务。派驻临港产业新区的工作人员由派出单位和临港产业新区双重管理,分支机构正副职领导和派出人员的考核任免应充分听取临港产业新区的意见。
18、行政审批事项授予的交接工作在2010年5月30日前完成。在此之前,市直相关部门要对临港产业新区项目审批特事特办、专人专办,简化程序,缩短时间,免征市级各项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市直相关部门和云溪区、岳阳楼区要积极配合临港产业新区做好所授权限的移交工作,及时整理和移交相关材料,主动协调临港产业新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关系,争取上级主管部门支持。同时,要加强对临港产业新区依法行使行政审批权和管理权的指导监督,必要时可以派人现场指导或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审批业务培训。
六、开展办实事活动
19、市直各部门和云溪区、岳阳楼区要主动服务临港产业新区建设,继续开展为临港产业新区办实事活动,每年为临港产业新区办好1-2件实事。办实事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建设民本岳阳综合考评和市政府行政绩效考核内容,严格考核和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