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官以正己为先,不独当戒利,亦当远名
在华容县胜峰乡话岗村一处向阳的山坡上,有一座占地120平方米、由花岗石砌成的明代古墓格外引人注目:墓前耸立着龟趺背负的明代弘治御制汉白玉墓碑,残存的翁仲、石兽分置两旁,石桌石凳石香炉错落在郁郁松柏之间。1996年湖南省人民政府将这座古墓定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墓冢的主人就是大名鼎鼎的明代兵部尚书刘大夏。
刘大夏(1436-1516),字时雍,号东山,明代华容(今胜峰乡话岗村)人。明英宗天顺三年(1459年)获乡试第一名。天顺八年(1464年)中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①。他一生大部分时间在兵部任职,谙悉兵务,谋略过人,虽历经坎坷,终成一代兵部尚书,深得皇帝恩宠和百姓爱戴。
成化元年(1465年),刘大夏任兵部职方司主事,正值安南(今越南)王黎灏侵略老挝失败,宦官汪直欲以边功求宠,向宪宗进言乘机攻占安南。于是,宪宗令兵部提供永乐年间征讨安南的军事册籍和航海地图。刘大夏为制止这场战争,将相关档案资料藏匿起来,管理档案的官吏遭到了审问和鞭打。刘大夏对兵部尚书余子俊说:“打死这名属吏,不过一条命罢了;若让安南战争打起来,死的人将何止千万!”余子俊因此不再提这件事,安南战争最终没有打起来。弘治三年(1490年)10月,刘大夏奉命平息广西叛乱,他采取攻心为上策略,对叛兵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未用一兵一卒即平息了叛乱。
弘治十年(1497年),刘大夏在西北督理兵饷,制订“收市法”,将长期以来由太监、官僚垄断的粮草市场统制起来,扫除了中间剥削,百姓称善,踊跃交售,不到两个月,所有边塞仓、场皆粮草充足。事毕回京后,刘大夏见“朝廷求将之意劳,而选将之路狭”,上疏请设武举,孝宗于次年四月正式开设武举。弘治十三年(1500年),刘大夏任都察院右都御史,总制两广军务兼巡抚。任上,他责令镇守太监及总兵擅自拨用的上千名军士,尽数退还部伍,重振了军威。弘治十四年(1501年),任兵部尚书,进入了他的仕途巅峰。他针对军务弊病,数次上书,改革军政、抑制权贵,受到孝宗皇帝信任。孝宗常向他咨询治国大事,并依据他的建议,先后下诏制止额外摊征赋税,禁止克扣军民粮饷,停办铺张浪费的织造和斋醮等积弊。弘治十六年(1503年)孝宗封他为资政大夫。
根治黄河水害是刘大夏的又一功绩。弘治六年(1493年),黄河大水,张秋(今山东东阳县境内)堤段决口,形势十分危急。明孝宗诏升刘大夏为右副都御史,派他总理治黄工程。刘大夏一上任,就深入工地实地勘查,与当地官民研究治水方略。疏通了上游孙家渡河30里、四府营河10里;固筑了胙城至徐州长达360里的堤防,同时修筑了黄陵冈。经过两年治理,“黄祸”大治,沿河百姓感激不尽。
刘大夏为官清正廉肃,也是有口皆碑。他为官40余年,而家无积蓄,晚年更是亲自扶犁,教子孙力田谋食。他经常说:“居官以正己为先,不独当戒利,亦当远名。”“人生盖棺定论,一日未死,即一日犹责未己。”他任兵部尚书时,外官进京朝见皇帝,要带各种礼物送给在京大臣,唯独刘大夏和左都御史戴珊不受礼。孝宗为此各赐中锭50金以奖励其廉洁。在广东右布政使任上,他发现一笔钱没有入帐,库吏禀告他这是前任剩下的“羡余”,按惯例是从来不入帐簿的。刘大夏听后毫不犹豫地令库吏将钱上帐,用于公销。晚年刘大夏回乡养老,有次乡邻向他哭诉其儿子被人诬陷,县官受贿后判罚很重。刘大夏了解实情后,非常气愤,就在县官拜访他时,携锄栽菜,在每蔸菜苗下放一枚铜钱。县官见之甚为不解,忙问何故,刘大夏说:“这叫做有钱的生,无钱的死啊!”县官听后十分羞愧,重审案件,使无辜者得救,真凶伏法。
正德元年(1506年),明武宗即位后,宠信宦官,朝廷黑暗,刘大夏深感“言不见用,事不可为”,连续四次上疏请求回乡养老,获得批准。武宗封他太子太保衔,敕令沿途各驿站供给人夫、马匹和粮食,送刘大夏回华容。刘大夏回乡两年后,把持朝政的权宦刘瑾、刘宇等找借口将年已72岁的他逮捕,充军到甘肃酒泉。直到刘瑾被诛,刘大夏才获赦回到华容,恢复原俸禄。正德十一年(1516年)5月,刘大夏死于家乡,享年81岁,谥号“忠宣”。著有《东行草》、《西行草》、《宣召录》、《东山存稿》文集。
①庶吉士:官名。明初置,清代沿其制,翰林院设庶常馆,选新进士之优于文学书法者,入馆学习,称为翰林院庶吉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