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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岳阳市社区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试行标准》的通知
关于印发《岳阳市社区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试行标准》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05-07-06 09:58 来源: 市档案局 
 

岳档发[2005]13

各县(市)、区档案局(史志档案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办公室:
      
为加强社区档案的管理,统一规范全市社区档案管理工作,市档案局研究制订了《岳阳市社区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试行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此标准,对辖区内的社区档案工作进行考核。

OO五年七月六日
附:《岳阳市社区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试行标准》

岳阳市社区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试行标准
    
一、管理体制20
    1
、将档案工作列入社区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4
    2
、有政治业务素质较好的档案管理人员。4
    3
、档案工作纳入有关人员工作职责。2
    4
、各类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4
    5
、建立了文件归档、档案保管、保密、利用和档案人员岗位责任等工作制度。4
    6
、档案员工作异动及时办理了档案移交手续。2
    
二、保管设施15
    1
 有档案室(不少于15m2)、标准的档案柜和符合要求的档案装具。10
    2
、档案室配有灭火器、电扇、铁门、铁窗、窗帘、防虫、防霉药物。5
    
三、业务建设45
    1
、制定了各种门类、各种载体档案的分类方案,确定了归档范围、保管期限。10
    2
、应归档的文件按时归档。10
    3
、档案整理符合规范要求。10
    4
、档案存放有序,并建立了统计台账和全宗卷。5
    5
、定期对档案进行安全检查(有记录)。5
    6
、档案鉴定准确,销毁手续齐全。5
    
四、利用服务20
    1
、编制了档案检索目录,逐步实现机检。6
    2
、查、借阅档案有登记,利用效果有记载。4
    3
、每年写有立卷说明和年度大事记。5
    4
、编有基础数字汇编。5
  
注:70分为合格档案室,85分以上为优秀档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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