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档发[2006]2号
各县(市、区)农村经营管理局、林业(农林)局、档案局(史志档案局),屈原管理区农林局、档案科,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办公室、林业局,南湖风景区办公室、农林水利局:
最近,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意见》,为加强我市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工作,确保土地承包经营工作中各类文件材料收集齐全、整理规范、归档及时,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档案工作更好地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以及1998年国家档案局、农业部、林业部、水利部、国家土地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县乡村农业科技档案信息工作网络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全面依法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是当前农村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一项重大决策。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对于全面完成土地延包任务,纠正各种侵权行为,实现农村土地承包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法律法规,把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的建档工作
各县(市、区)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分别依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建档工作的统一部署,统筹安排,确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职能范围内土地承包经营方面各类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与归档。乡镇人民政府要统一管理和保管本区域内的全部土地承包档案,要确定专人、安排专库,按照“五到户”(承包面积、承包地位置、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基本农田标注到户)、“四相符”(承包面积、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相符)的总体要求,建立相关制度,确保土地承包档案的完整、齐全、准确、规范,同时要建立健全乡镇与县市区联网的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化管理系统,负责指导帮助村组搞好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建立村级土地承包管理专用台帐。各县(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规范相关业务,加强宏观协调。
三、切实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工作的督查
对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各地农业、林业、档案部门要组成联合检查组,于2007年上半年对当地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因人为因素造成档案移交不及时或整理不规范、保管不安全的要通报批评,造成档案损毁的要按档案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市档案局已将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工作纳入了《县市区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办法》,年终考核时将对各地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二OO六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