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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实施程序和运行流程(对档案工作有贡献)
编稿时间: 2016-12-05 16:28 来源: 岳阳市档案局 
 

行政权力实施程序和运行流程

事项名称

对档案工作有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的奖励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办事对象

单位、个人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15个工作日

实施机关

岳阳市档案局

责任科室

人教科

咨询电话

0730—8214815

投诉电话

0730—8214815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1、典型事迹材料2份,

2、《奖励审批表》2份。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九条第二款: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和提供利用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六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由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奖励:

(一)对档案的收集、整理、提供利用作出显著成绩的;

(二)对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

(三)对档案学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

(四)将重要的或者珍贵的档案捐赠给国家的;

(五)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对档案工作有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的奖励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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