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实施程序和运行流程
事项名称
对档案工作有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的奖励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办事对象
单位、个人
法定期限
无
承诺期限
15个工作日
实施机关
岳阳市档案局
责任科室
人教科
咨询电话
0730—8214815
投诉电话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1、典型事迹材料2份,
2、《奖励审批表》2份。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九条第二款: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和提供利用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六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由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奖励:
(一)对档案的收集、整理、提供利用作出显著成绩的;
(二)对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
(三)对档案学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
(四)将重要的或者珍贵的档案捐赠给国家的;
(五)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对档案工作有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的奖励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