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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档案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共岳阳市委办公室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岳阳市档案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共岳阳市委办公室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15-10-05 16:08 来源: 市档案局 
 

各县市区档案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办公室,市直各单位办公室,中央省驻岳单位办公室:

8月27日,中共岳阳市委办公室、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岳办发〔2015〕1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档案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为做好《实施意见》的学习贯彻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重要意义

《实施意见》是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1415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湘办发〔201429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措施,是新形势下我市加强和改进档案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体现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市委、市政府对全市档案工作提出的新目标、新举措、新要求。它的颁行必将有力促进全市档案事业更好更快科学发展。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意见》颁行的重要意义,以学习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为契机,不断提升档案工作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为全面实施“一极三宜”江湖名城、建设美丽幸福岳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

各级档案部门要把学习《实施意见》列为今年的重要任务,一把手亲自抓,制订好学习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要把《实施意见》作为档案干部学习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学习、研讨活动,精准领会文件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实施意见》的精神上来。集中宣传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形成强大的贯彻合力。

三、 切实做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

要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把学习活动的成果切实转化到找出工作差距和提出解决方案上。各级档案部门要在学习、领会精神实质的基础上,全面总结本地、本单位档案工作基本情况,找出工作差距,找准薄弱环节,对找到的问题进行科学分类、系统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分清哪些问题是可由档案部门解决的,哪些问题是需由党委、政府和单位领导解决的,哪些问题是由其他职能部门解决的,分门别类,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单位领导报告。要力争以贯彻《实施意见》为契机,在进一步提升社会各界对加强新形势下档案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强化行政职能,大力推进依法治档;着力夯实基础,切实加强档案工作阵地建设;深化开发利用,努力提高档案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大对档案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等五个方面取得显著的工作实效。要把《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工作作为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档案局今年学习贯彻落实情况请于11月20日前报市档案局办公室。

岳阳市档案局

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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