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岳阳市档案馆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第十一次集中学习会议,组织学习新修订的《湖南省档案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就贯彻落实工作进行研究部署。馆党组书记、馆长张莉主持会议并讲话,全馆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湖南省档案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标志着我省档案法治建设进入了新的阶段。《条例》立足新时代档案工作使命,将党中央及省委关于档案工作的决策部署转化为法规制度,为推进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岳阳市档案馆作为全省档案系统的重要力量,必须深学一层、先行一步,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自觉将其融入“七个岳阳”建设大局,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推动我市档案工作走在前列的实践动能。
会议强调,全馆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理论认识,准确把握《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与核心内涵。《条例》的修订出台,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法治体现,是推进档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必须从政治和全局高度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充分认识《条例》在坚持和加强党对档案工作全面领导中的根本作用,在破解发展难题、指引前进方向中的导向作用,在增强社会档案意识、凝聚事业合力中的动员作用。
会议强调,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要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档案工作实际,将《条例》各项规定转化为具体可行的“岳阳实践”。一要构建特色档案资源体系。转变工作思路,从“被动接收”转向“主动记录”,高标准打造具有湖湘特色的“岳阳档案样本”。重点围绕忧乐文化、“守护好一江碧水”首倡地等本土资源,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全息记录工程和“城市记忆”数字留存计划,联合共建跨领域特色档案专家智库。二要服务重大战略与应急管理。依据《条例》健全重大活动、突发事件档案工作“提前介入”机制,制定标准化服务指南,建立事前备案与专项联络制度,完善档案应急响应预案。三要推动红色档案创新利用。依托任弼时、何长工等革命前辈故居及本地红色资源,推动红色档案从“静态保管”向“活态传承”转变。积极开发“红色+”档案文化产品,打造“行走的思政课”实践研学线路,参与建设跨区域红色档案资源共享平台。四要加快数字化转型与共享利用。落实《条例》关于信息化建设的要求,深化智慧档案馆建设。实施“民生档案查阅便民工程”,推动电子档案备份中心建设,开展“档案数字资源赋能行动”,全面提升档案服务民生水平。五要加强法治宣传与氛围营造。打造“档案青年说”等新媒体普法品牌,举办“沉浸式”档案馆开放日活动,构建全域联动宣传矩阵,推动《条例》宣传向社会各层面延伸,切实增强全社会的档案法治意识。
会议要求,全馆干部职工要凝聚共识、担当实干,奋力谱写岳阳档案事业发展新篇章。新《条例》为档案事业描绘了法治蓝图、指明了前进方向。岳阳市档案馆将始终胸怀“国之大者”、紧扣“省之大计”、服务“市之大事”,以“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地生根,努力建设资源丰富、管理智能、服务高效、安全可靠、人才专业的现代化档案馆,真正使档案馆成为资政辅治的“思想库”、惠民便民的“知识库”、文化传承的“文化库”,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岳阳新篇章贡献坚实的档案智慧和兰台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