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档案信息化建设以《“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为引领,通过基础设施升级、资源共享体系构建、安全体系完善和技术创新应用,不断创新管理理念、改进工作方式、转换发展动能,推动档案管理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跨越式发展。
基础建设更加坚实
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党中央高度重视档案信息化工作,《“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将“档案信息化”列为重要内容,对基础设施和数字档案馆建设提出明确要求。档案信息化工作主动融入数字中国战略,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各级党委政府将档案工作、档案信息化工作纳入地方规划,写入地方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深化档案机构改革,不断优化档案信息化工作机制,设置相关职能处室,增配机构编制和人员,强化业务监督指导,确保档案信息化工作有人管、有人干。
法标体系不断完善。新修订档案法及其实施条例相继公布实施,明确了档案信息化建设相关要求,确立电子档案法律地位,完善了信息化法规体系,为规范档案信息化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以国家档案局令第22号公布《电子档案管理办法》,加强同中办、国办有关电子文件管理办法的衔接,规范电子档案管理全过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办法》,支撑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国家标准《党政机关电子公文归档规范》《信息与文献
数字文件(档案)转换和迁移过程》相继出台,有效规范了电子公文归档要素要件,推动电子公文“单套制”归档。国家档案局还编制发布了各类档案行业标准10余件,涉及不同类型的电子档案。
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各级档案部门按照信息化建设要求,高标准建设专用局域网,接入政务网、因特网,通过“三网”合理布局,实现高效、稳定的网络环境构建,建设资源总库。以B级标准建设档案机房,配备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洁净气体灭火系统等,配置各类服务器、交换机、SAN/NAS存储等设备,使用国产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容灾备份系统等。加强网络平台安全设施建设,配备防火墙、漏洞扫描、入侵检测、日志审计和准入控制、网页防篡改等安全设备。新建、扩建档案信息化技术用房,搭建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构建面向社会公众的档案信息服务管理平台,满足相关业务需求。加强机房安全环境建设,建立可视化、多维度的机房动态环境监测系统,具有对机房供电、温湿度、视频监控等远程实时监测、超标报警等功能。
重点业务成果突出
数据底座扎实有效。各级档案部门紧紧抓住信息化发展机遇,不断加强基础数据库建设,发挥档案数据在经济领域、政务领域、民生领域的协同服务与支撑能力。不断深化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建立覆盖全部馆藏的案卷级、文件级和专题目录数据资源。持续推进馆藏档案全文数据库建设,按照“存量数字化”要求,系统推进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数字化比例和质量持续提升。有序开展电子文件归档,按照“增量电子化”要求,针对电子公文、政务事项电子文件、电子会计凭证等不同类型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单套制管理开展试点工作。建立涵盖文书档案、专业档案、照片档案、音视频档案等全部馆藏的资源总库,建成一批“四重”档案、疫情防控档案、脱贫攻坚档案、红色档案等特色鲜明的专题数据库。
创新平台成绩斐然。各级档案部门积极建设馆室一体化系统平台,面向各立档单位推广使用,对形成的电子文件进行收集、整理、传输、存储、归档、利用,确保电子文件“应归尽归”并向档案馆移交,实现“应收尽收”。建设电子档案管理新模式,实现立档单位办公自动化系统、业务系统与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相互衔接,向政务网用户提供电子档案移交接收业务,并将电子档案移交到数字档案馆系统,实现全过程管理。通过政务网将档案服务延伸到基层,主动开展民生档案服务,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搭建区域共享平台,接入全国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汇集婚姻、劳模、林权、土地确权、独生子女、退伍军人、企业职工调配、农村建房审批等民生类档案数字资源,促进区域性档案资源馆际、馆室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建设移动端服务平台,开发专用APP,提供身份认证、查档受理、掌上查阅、线上出证等业务,让利用者足不出户办理相关业务。
智能创新不断涌现。各级档案部门积极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档案业务融合应用,档案智能化应用场景层出不穷。打造“智能筛密”应用,建立涉密档案敏感词库,利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技术对档案数据进行标注和分类,开展模型学习和算法验证,准确识别敏感及涉密档案数据。打造“智能鉴定”应用,建立多级敏感词库,采用语义分析技术,构建鉴定算法模型,构建移交单位、鉴定部门和第三方协同联动机制,开展智能开放审核。打造“智能编研”应用,采用OCR全文识别功能,提升全文检索、主题词检索的准确率,采用语义分析、知识图谱等技术提升编研质量和效率。打造“智能检索”应用,采用人脸识别、以图搜图、语音识别等技术,丰富检索方式,提高查准率、查全率。打造“智能归档”应用,将自然语言分析应用到系统中,辅助生成立档单位档案保管期限等。
保障机制更加完善。各级档案部门抓住机构改革机遇,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明确档案信息化管理机构和职能,配齐配强专业人才,建立议事协调机制。以数字档案馆保障机制建设为抓手,系统性开展档案信息化制度废改立,建立机房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人员管理、数字化工作和数字资源管理等制度,加强档案数字化工作安全审查和日常软硬件运行安全维护,建立各类应急预案。
安全防护更加可靠。推动网络安全工作机制建设,明确网络安全部门及职责分工,定期开展档案安全检查和风险排查。同步规划建设档案信息安全体系,建立涵盖机房、设备、网络安全、人员操作等各项制度,按照网络安全、密码安全、分级保护、等级保护等工作要求,推进各项安全工作。持续扩大信创系统及设施设备的应用范围,注重防范非法入侵、载体损坏、病毒木马、数据篡改、操作失误等风险。建设电子档案备份中心,对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档案数字资源进行在线、离线备份,规范管理档案,开展“一用两备”和“异地异质备份”,建设容灾备份系统。
高水平数字档案馆建设跨越式发展。按照“十四五”规划要求,加速数字档案馆建设,制定《推进数字档案馆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分级推进全国数字档案馆建设和认定,重点推进副省级市以上档案馆高水平数字档案馆建设。积极推广数字档案馆建设典型经验,集结全国70余家高水平数字档案馆创建经验,编制《全国数字档案馆建设典型案例集》,为各地数字档案馆建设提供经验借鉴。截至2024年底,全国共创建高水平数字档案馆116家。
专项任务稳步推进
稳步推进中西部档案信息化提升项目。针对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通过政策扶持、技术帮扶和人才培养,推动中西部地区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升级。组织中西部各省级档案局、馆及部分地市级档案部门召开调研座谈会,撰写调研报告并从政策支持、资金争取、馆际交流、区域合作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在重庆召开中西部档案信息化工作推进会议,通报工作总体进展,交流工作经验,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和工作举措。促成重庆市档案馆和西藏自治区档案馆、湖北省档案馆和甘肃省档案馆、浙江省档案馆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馆信息化建设“结对子”,促进共同发展,在省级对口支援工作大局中纳入档案信息化工作。中西部地区各省级档案部门健全完善组织保障,调整、增设档案信息化业务部门,明确职责任务,配强专业人员,持续加大保障支持。有的省档案局新增信息化业务指导处室,有的省建立了多方参与的档案工作协调机制,将信息化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清单。有的将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本地区信息化发展规划、纳入数字政府建设整体框架统筹部署。有的积极推动将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党委工作考核范围,获得各级党委政府持续性经费支持。有的还设置了专项奖补资金,支持档案数字资源建设、数字档案馆建设。
稳步推进全国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建设。依托国家档案局官网,运用信息网络技术,打破各省档案信息资源交互壁垒,构建全国范围的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总门户,并对已建成的省级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进行技术对接,建成覆盖全国的“一网通办”查档体系。加强全国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管理,推动更多档案馆接入平台、利用者注册平台,优化平台功能,同技术服务商沟通,优化查询界面、注册流程、短信验证,强化IP记录管理,保障平稳运行,建设全国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移动端APP。目前平台已有2213家档案馆、3252名档案馆查档业务员、20.6万名社会用户注册。已收到查档申请共计18万余条,反馈17.9万余条,其中可提供利用的6万余条,响应率达99.63%。
稳步推进国家电子档案战略备份中心建设项目。形成《国家电子档案战略备份中心建设技术规范》,制定《电子档案备份中心建设指南》,开展电子档案备份中心建设试点工作。试点内容包括备份中心的管理机制、基础设施建设、备份管理3个方面,试点工作成果将有效支撑《电子档案备份中心建设指南》。
“十四五”期间,全国档案信息化建设以“强基工程”为支点,通过基础设施升级、技术业务融合、应用场景创建、服务模式创新,全面支撑档案信息化迭代发展。“十五五”期间将进一步深化数字转型,探索前沿技术应用,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坚实的支撑。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5年8月28日 总第4333期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