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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里的汨罗⑫|1989年,汨罗荣获“湖南省消灭荒山第一市”称号
编稿时间: 2023-07-24 15:30 来源: 汨罗市档案馆 
 

  1989年3月9日至11日,湖南省绿化委员会第六次全体(扩大)会议在汨罗召开。会议通过《关于授予汨罗市“湖南省消灭荒山第一市”称号的决定》,号召全省各地学习汨罗消灭荒山经验,早日实现绿化湖南的目标。


  1989年3月12日,“湖南省消灭荒山第一市”立碑典礼在汨罗市委市政府大院举行。湖南省绿化委员会主任、副省长卓康宁揭幕。文醒柏摄

  1984年,汨罗87.5万亩宜林山地中,仍有30万亩是“鸟无落脚树,人无遮阴处”的荒山,森林覆盖率仅26.5%。

  1984年4月,市委、市政府(汨罗当时为县,1987年9月23日经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市,1988年1月1日正式按市的建制运行。为方便阅读,文中均称市)组织林业调查队,跑遍全市每个村,实地勘察了100多个较大山头,在广泛收集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联系汨罗实际,制定了“从1985年春起,每年造林10万亩,三年消灭宜林荒山”的规划,并通过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出决议。

  1985年初,汨罗坚持把消灭荒山、发展林业生产,作为改善自然生态、增强农业生产后劲的一项重大战略措施来抓,吹响了群众性造林绿化的冲锋号。

  为加强领导,市委、市政府调整充实了市绿化委员会,明确1名副书记和1名副市长主管林业,1名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抓林业。原县委书记彭亮根1985年退居二线后,主动请缨,承担起消灭荒山这项艰巨任务。17名市级领导包乡镇包山头。31个乡镇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市直机关有关部办委局的18名负责干部和全市385个村的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都签了责任状。责任状的实施,同干部的岗位考评、考核、晋升、调动和工资、奖金结合起来。全市上下形成一盘棋,一级一级领任务,一级一级签合同。

  为保证造林质量,市委、市政府强调“四个统一”。一是统一规划设计。每年3月份,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巡回到各乡镇帮助做好规划设计。二是统一质量标准。根据不同的土壤条件,规定整地规格、密度、树种等。三是统一完成时间。每年6至9月完成整地任务,春节前后完成植树任务。四是统一检查验收。由绿委、林业局组织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补救。

  在规划的实施过程中,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环环紧扣,段段验收,奖罚分明。季季有部署,有战役,有重点。春抓育苗,夏抓整地,秋抓抚育,冬抓造林。

  根据造林需要,林业部门在头年秋冬就抓好种子的采集和调运,与育苗户签订合同,使育苗户吃下定心丸。春插后到“双抢”前,气温高,这段时间整地有利于改良土壤结构,提高造林成活率。每年这个季节,全市组织20多天的突击整地活动。到了秋季,对头年栽的幼林进行抚育。冬季造林时,全市每年组织10万劳力开展持续1个多月植树造林突击活动。

  为促使各乡镇保质保量在规定的时间完成整地任务,市委、市政府明确规定,“双抢”前完成任务的乡镇,造林苗木费给15年归还的周转金;“双抢”后至秋收前完成任务的乡镇,造林苗木费给5~8年归还的贴息贷款;秋收后完成任务的乡镇,造林苗木费原则上自理。与此同时,对在1987年10月底之前,还有0.3亩以上连片宜林荒山没有整地的乡镇主要负责人实行黄牌警告,除责令限期完成任务外,扣除该乡镇干部年终奖200元,每亩收取荒芜费30元,同时解聘该乡镇林管员。

  在执行政策方面,市委、市政府重点抓所有权和经营权的落实。全市除国营、集体林场经营的14.9万亩山林外,其余山地都已划归家庭经营。因此,消灭荒山的任务关系千家万户。市委、市政府在尊重山地所有权的前提下,通过户造户管户受益、户造村管户受益、集体办林场或联户办林场、就近转包比例分成和在没有分到户的荒山上建立义务植树基地等经营形式,放手发动群众开发宜林山地。

  在落实所有权和经营权的过程中,市委、市政府按照“普查荒山,寻找业主,确定权属,团结造林”的原则,组织专班逐山落实,较好地解决了插花山、边远山、权属不明山、迁移户山的造林问题。

  在消灭荒山工作中,彭亮根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他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一系列中肯的建议,并对全市荒山造林进行指导和督促。为了靠前指挥,彭亮根把铺盖搬到天井乡,带领干部群众经过一个冬春的奋战,整地造林4760亩,残林补植8000亩,植树160万株。天井乡一举成为汨罗“消灭荒山第一乡”,提前两年实现荒山绿化的目标。

  在大面积造林的同时,市里还制定了封山育林制度,健全了护林队伍,巩固消灭荒山的成果。

  1987年底,汨罗向省林业厅呈送《汨罗市宜林荒山全部造林绿化》的专项报告。1988年初,省林业厅以湘林计字〔88〕28号文件,向湖南省农业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下达验收任务。该院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从6月20日至10月23日,历时126天,对汨罗造林绿化进行全面验收。验收结果:汨罗通过3年的奋战,到1987年止,共造林27万亩(未包括飞播造林3万亩)。集中连片1万亩以上的乡镇13个,平均成活率92.8%。全市四旁(沟、渠、路、屋旁)植树871万株,折合面积11万亩。验收结论:汨罗市已实现消灭宜林荒山的目标。

  主要参考档案:

  1号全宗1989年第958卷

  85号全宗1989年第125卷

  《腾飞的汨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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